讓傳統文化“活”在鄉規民約家訓里
來源《 中華讀書報 》( 2017年 作者:admin 2017-06-13 09:15

鄉規民約家訓作為最基層的“法規”,不僅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,也是有著廣泛的社會認同,這些規則大多是根據村民生活自發形成的,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,是群眾廣泛認可的行為準則和道德約束,也是我國傳統文化的基礎和精髓,傳承和弘揚傳統文化不妨從傳承和弘揚鄉規民約家訓做起,讓傳統文化“活”在鄉規民約家訓里。
傳承傳統文化是一個博大的話題,什么是傳統文化,如何弘揚和傳承傳統文化,都是一個值得追問的問題,面對這些問題,一些人經常顯得茫然無知,不知所措。其實,傳統文化就在我們身邊,就在村規民約和家訓家風里,這就需要充分認識鄉規民約家訓的重要價值,對鄉規民約進行繼承、踐行和發揚,以此來延續傳統文化。
首先,認識鄉規民約家訓的文化價值。鄉規民約家訓是群眾在生產生活中自發形成的行為規則,不僅具有道德約束作用,也具有文化教化意義,這些土生土長的規則吸收融合了傳統文化精髓,比如包括基本社會道德、行為規范和文明禮儀,還包含著一些農村事務管理等方方面面,可以視為一部覆蓋面廣、擁護度高的“土法規”和“農副產品”,這些“法規”有著堅強的信任度和生命力,不僅是傳統文化在農村的現實體現,也是鄉風文明的真實寫照,因此,鄉規民約和家訓有著極大的文化屬性,是傳統文化的瑰寶,也是現代文明的法寶。
其次,認識鄉規民約家訓的教化功能。鄉規民約家訓在鄉村治理中發揮著功不可沒的作用,這些規則不僅是家庭文化,也是鄉村行為準則,很多人從小就接受著這樣的理論教育和文化滋養與熏陶,養成了尊重、寬容、堅強、誠信、勤奮、節儉等優秀品格,生活中與人為善,與世無爭,嚴于律己,寬以待人,這些品行不僅促進鄉村文明,也有助于鄉村治理,甚至一些法律法規都無法解決的矛盾,依靠鄉村民約和家風家訓就可以得到化解。彰顯出巨大的現實意義和實用價值。
再者,認識鄉規民約家訓的約束力量。鄉規民約不是現代產品,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文化積淀,可以說其本身就是一種文化展示,具有較高的傳承價值,在今天,鄉規民約家訓融合了當今社會主題,形成了一套嶄新的價值觀。這套價值觀不僅在規范著人們的思想,也在檢驗著人們的行為,可以說是一種無形的監督和約束,對人們的思想和行為都有著巨大的道德約束力量,這就倒逼人們在生產生活中謹言慎行,時刻檢視自己的言行,自覺遵循鄉規民約家訓,為鄉村和諧文明加分。
家庭是社會最小的單位,鄉村是社會最基本的組織,鄉規民約家訓作為傳統文化的基本內涵,是傳統文化魅力在社會最基本的展現,傳承傳統文化,不可抓大放小,好高騖遠,不妨從傳承鄉規民約家訓做起,將傳統文化“種”在鄉規民約里,“養”在家風家訓里,“種”在思想里,“養”在行動上。